提升公費流感接種率公費四價流行性感冒疫苗【疫苗免費】
自111年10月01日起實施接種
*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﹝如為外籍人士,須持有居留證〈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〉﹞
公費實施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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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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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歲以上長者及
安養養護等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〈無發燒.對雞蛋、雞蛋白不會過敏.可施打〉接種者若有發燒,或患有急性感染症,需延遲施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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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「接種年」減「出生年」計算大於等於
65歲者。身分證及健保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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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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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IC卡
(幼兒及其父母均為外國人,且均無加入健保及無居留證之幼兒需自費接種;針對在臺無國籍弱勢幼兒,請衛生局協助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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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婦〈已領取國民健康署編印「孕婦健康手冊」之懷孕婦女〉懷孕初期產檢院所尚未發給孕婦健康手冊,則可檢附診斷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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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、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及健保IC卡或居留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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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〈需附證明文件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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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之父母已有結婚登記文件及〈以「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」減「嬰兒出生年月」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〉。健保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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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慢性病人
〈1〉 慢性糖尿病、慢性肝病、心、血管疾病、慢性肺病、腎臟疾病、帕金森氏病、阿茲海默症、癲癇、心衰竭與心律不整、慢性病毒性肝炎
〈2〉 無法取得上開疾病之門、住診紀錄,但經醫師評估符合者
〈3〉 BMI≧30者〈4〉罕見疾病患者
〈5〉重大傷病患者〈健保內具註記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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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及健保卡,健保卡註記,疾病代碼以國民健康局公告為主。
經醫師評估符合高風險慢性病接種資格者,應紀錄於病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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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高風險族群
〈海巡人員、幼兒園/托育機構專業人員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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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及健保卡
幼兒園托育人員「需由衛生所事先造冊媒合」名冊名單內才符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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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,具職業登記醫事人員、
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
*新增對象:實際執行「金門、連江、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勤及運送服務計畫」民間航空公司駐地人員*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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☉掛號時間: *幼兒(兒科門診時段均可)
*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、65歲以上成人、幼兒園托育人員、高風險慢性病人
5 (婦產科門診時段均可)
*本院接種疫苗需由醫師診察後接種,接種疫苗掛號費120元+其他接種相關醫療費用40元。
*福保身份者,施打疫苗疫苗需要,掛號費120元+其他接種相關醫療費用40元。
〈無健保身分者,符合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條件者需負擔,接種診察費200元+掛號費120元+
其他接種相關醫療費用40元〉(同日健保看診需繳納部份負擔80元。)
) *8歲〈含〉以下幼兒〈入學前幼兒〉若為初次接種,應接種2劑,第一、二劑間隔一個月。
*9歲以上則不論過去是否曾接種過季節性流感疫苗,都只須接種1劑。
*接種禁忌: 1.已知對「蛋」之蛋白質有嚴重過敏者,務必主動告知醫事人員,需經醫師評估再接種〉。
2.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,不予接種。
3.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,不予接種。※國小學童於學校集中接種,全面施打一劑。
PS :請依衛生主管單位播發疫苗時程安排配合施打
生安婦產小兒科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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